兹有本公司员工余元银,因故已于2024年4月1日离职,其离职后发生的一切行为和责任与本公司无关。
敬请广大客户理解!如有疑问,可致电张先生(总经理)
特此公告
深圳市鑫泽光电设备有限公司
2024/4/2